2004年10月1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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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别“霸王条款”消费更多自由
陈晓青沈雁
告别“霸王条款”消费更多自由在银行进行消费贷款,消费者终于可以不再受气了。日前,我省3家银行率先终结消费贷款“霸王合同”。浙商银行、广发杭州分行、中行浙江分行修改了贷款合同文本。根据新条款,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、保险险种,也可以依法出租抵押物。合同还合理确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。(陈晓青沈雁)